早上家人拿著一則臉書廣告,廣告內容是講一種神奇膠布,可以修補破沙發,讓沙發得已完整如新。到底是否是真的,我不確定。但是對於這則廣告發送的狀態,我很有興趣!
原來,家人已經被這則廣告無數次洗腦了,而開始產生轉換的行動。
“人類要記憶一個新東西或者新訊息,要看過幾次他才會開始記得?答案是六次
也就意味著:要讓消費者記住你的品牌或產品,廣告露出的頻率和時間要夠高,一次遠遠不夠!
尤其現在市場產品多到爆炸,想要吸眼球又想要讓人記住你,沒下點功夫可就徒勞無功了。
但是我也看過很多廣告下太多次,導致消費者很反感,直接鎖掉。
所以到底下廣告要怎麼做才比較適當呢?
• 針對同一款產品設計不同的文案和內容:
這個好處是可以讓消費者以不同角度多方的認識產品。
• 從後台數據判定:
針對同一群受眾廣告出現的頻率以及成效,滾動式調整。
• 持續性有頻率性的規劃廣告:
這點是最多老闆的認知誤區,有規律性的設計廣告,在持續進行後才會慢慢出現效果,很多老
闆總以為下一次沒用,就沒有後續了,那麼,投放的廣告費就真的是浪費了。
行銷,就跟談戀愛一樣,一下子猛表現給太多會嚇跑對方,慢慢來,設計不同的招數,才有機會擄獲芳心,你說是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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